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为农民工解“薪”愁
- 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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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春节临近,石家庄市某住宅项目施工公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入停工停产状态,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顺利过节,该公司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理赔程序。2月9日,在石家庄市栾城区劳动监察部门和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的共同推动下,400万理赔款在10小时内迅速到位,成为企业一时无力偿还欠薪的情况下,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是工程保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用工单位为投保人,当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因流动性资金不足、破产清算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由保险机构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赔付。依托保险机构的保障能力,为投保人提供及时代偿服务,通过先行赔付机制,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负担降至最低。
2019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运用保险手段增强防范风险能力。2018年11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的通知》指出,创新工资保证金管理方式,推广保证保险等逐步替代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引入保险机制、创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形式,成为管控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发展的有效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