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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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本次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修订涉及了8项修改,11条(款/项)删除,为2006年3月发布以来的第3次修正。
本次修正重点很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相关企业都有着重要意义,给予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大幅减少企业对造价工程师数量依赖
1. 《办法》对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删去“双60%”的标准要求,即取消“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的要求。
2. 申请甲级资质,一级造价工程师人数要求由10人降低为6人,需要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由20人降低为12人,大幅降低了要求,减轻了企业负担。
3. 乙级标准中,一级注册造价师人数要求由6人降低为3人,专职专业人员由12人降低为6人,大幅降低资质所需人员要求,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扩大企业发展空间
1. 甲级企业标准中,不再要求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高于500万元,代表了专业性与资金实力的脱钩,避免企业盲目追求营业收入和忽视专业发展的窘境。
2. 乙级资质企业可承接业务范围,由工程造价5000万元改为2亿元以下,扩大了乙级企业的从业范围和生存空间。
3. 《办法》删去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为全国执业扫除了障碍。
三、更贴近时代情况
对于非量化标准的要求有所减少,在办公、人员聘用等方面逐步与社会发展接轨,给予企业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氛围。
1. 不再要求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与当前互联网办公等时代发展有效接轨,给予企业经营和成本管控的灵活性。
2. 资质标准中不再要求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3. 不再要求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代理机构管理。
四、是发展空间也是生存压力
此次改革给予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使之能轻装上阵、灵活发展、专业经营,可谓是福利多于要求。
但值得注意的,尤其是专职专业人员数量的下降,大幅打击了工程造价咨询产业的“隔离墙”。一方面可以方便的与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等产业合并、重组,融合为“建设工程企业”。另一方面,其他产业跨界至工程造价咨询产业更为方便。
改革的反应是一系列的、连锁的,各企业应该高度关注,在专业发展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中选择出适合自身的道路。(汇友相互 许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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