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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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函〔2019〕41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电子担保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闽财购〔2019〕11号,推行电子化交易,减少或取消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降低交易成本。
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快开发电子保函递交系统,以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和纸质保函”。
当前,国家及福建省各相关主管部门相继多次发文对招投标过程中“电子保函”的开发与使用提出加速要求。作为中国首家专业服务于住建及工程领域的相互保险企业,我们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电子保函,是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最后一公里”。
传统的开标工作需要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手持“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易造成现场人员混杂,管理难度大,且增加企业的成本,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这种开标形式的劣势尤为突出。
与此同时,传统“纸质保函”易造假,严重损害了招标人的权益;易丢失或损坏,影响招投标的进程,不利于各审查部门的监管工作。
当下各省市招投标逐步实现了采用“电子标书”上传及远程异地评标等信息化工作,唯有实现投标“电子保函”的推送才能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闭环。
二、电子保函推送环节
由谁选?电子保函申请应支持投标人自主选择,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调动出函机构对自身服务的改进及产品的优化。
由谁送?申请“电子保函”的投标人作为参与投标的主体,其投标信息应被保密,因此各担保机构(保险、银行、担保公司)不应暴露申请投标企业信息。为保证信息安全,由担保机构自行推送,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可有效减少信息泄露风险。
由谁收?投标企业申请电子保函为该企业电子标书的组成部分,有权独立接受电子保函。同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政府部门监管下的交易场所,其公共电子服务平台具备监管及公信力,可以数据库的形式存放各投标人的电子保函。
为更好的服务住建及工程领域,围绕行业政策监管需求,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汇友相互保险”)先行先试,自成立伊始即上线“电子保单”系统。在福建省内,汇友相互保险的投标保证保险产品的服务范围已覆盖福州、平潭、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厦门、莆田、宁德、泉州、厦门等地,累计服务投标企业超10万家次,为企业释放280亿元现金保证金。
随着国家和各地政府不断推进电子化招投标,更加坚定了汇友相互保险在电子保函领域积极探索的决心。目前,汇友相互保险已与多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系统对接,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最后一公里”的信息化,解决投标企业现场递送投标保证金保函的困境做出了努力。(汇友相互 陈春玲)